• 密闭的房间,电暖灯,白开水,饼干,笔记本,空白文档。我开始自我想象这是一个文字工作者美好下午的开始。

     

    已经很久没有更新博客了,不是不想,或许是工作之后时间有了错乱,即便有思索也无暇记录,而大多数空闲时,又被疲惫或慵懒包裹住,时常提笔写下三两言语,潦草写下一些又觉不对劲,哪里不对劲也说不上,只好作罢。我不知怎样说明白此时的一个我,也不知是怎样的一个你在看。

     

    手机里的迷你日记却记有些许,多是大半夜猛睁着眼睛按下的文字,或愤慨无奈,或平静舒然。但这些也大多搬不上台面。我甚至许久才登一次自己的博客,域名有时也不大确定,打开来的页面让自己陌生又紧张,草草掠过而后关掉。我想,该改变了。

     

    刚刚毕业,心里总少不了浮躁。我说忙碌好,又说瞎忙不好。我说小城市的安稳,又看大城市的热闹与打拼。我说我想过去找你,又舍不得放开自己手里的东西。所以起初,我觉得自己过得不好。

     

    直到昨天,与Yan去了一趟粗心书馆,待了一个多小时,与店长聊天,喝茶,听他讲他的故事,看他拿着吉他浅吟低唱,我的心铺展在这天空下,披雨夹寒也释然。难道,内心里一直默默相求的,不就是这样的淡然与自在吗。我们都想安定下来,这所谓的安定,不单单是工作上的不再颠沛,还有心灵的有所栖。每天的博弈让我痛苦不堪,心已不再是心,反而像是铁板上的肉,被翻了又翻地煎烤,也不见尽头。

     

    你别说我想太多,我又不是傻驴,只晓得埋头推磨。

    这攥不开的东西,可以放手,也可以继续忍受。

    可能来如山倒,却去如抽丝。

     

    我想我是茶叶,需要在这个城市的雨水中浸泡,舒展,慢慢在清水里渗出我的茶色,再熬煮,才有淡雅的清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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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正午,我叼着根棒棒糖看着这空白文档发呆。外面的太阳大咧着嘴往外哈热气,恨不得让人把丫摘下来包成咸蛋粽子一口咬掉。

     

    就快要结束了,毕业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一样摆在那里,随之结束的还有这个环境中许许多多的关系与纠葛。

     

    我一直懒得收拾东西,从佛山回来后,也懒得把行李包里的衣服放到柜子里,总觉得结束的日子越发接近,一切就都还有拖沓的余地。书,衣服,杂物,还有那些从家里边拖过来的瓶瓶罐罐,都会在不能再拖的那个时间全部打包回家。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些什么魔力,期待着睡醒一觉这些东西就能跟着我一起回家了。

     

    半年过去了,找到工作到现在,只半年,却常常让我觉得恍如隔世。有时候懒得去说服自己相信家里少了一个人,相信之前的奔波劳累可以终止,相信我已经结束了一切我期待终结的关系。这半年里,我无数次地想象毕业后的生活,却没有得到任何令我满意的结果。我将会稀里糊涂地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,心里却仍时时观望这里。每一刻都充满着矛盾,某一瞬间的平和只是为了下一刻的思想战争做热身。我时常讨厌自己,然而这种厌恶是没有多大缘由的,但却能让你感觉到自我的存在。因为无休止的矛盾而厌恶自我,却因为感觉到自我存在却倍感踏实。

     

    想起小时候每次写完书法,都要装模作样地把字放在书桌上等着爸爸下班回来看,其一让他知道我有在练字,这可以省去罗里吧嗦的教导,其二想得到我要的赞扬。但往往事与愿违,爸爸赞我赞得很少,他的意见一般都比较直接,但不带有攻击性,这让我又郁闷又没理由生气,我常常心里想:切,你一个小学没读完的能看出个啥啊。但是后来,事实证明他的眼光其实也不差,可能他确实不懂写书法,但是他也有一套关于好字的标准。

     

    而想想这四年,有多少时间是花在揣摩在乎别人的眼光中度过,但又有多少眼光是真正有价值的呢。在最最绝望的时候我把校内关了,那段时间里,除了家人之外,我只与一两个朋友保有联系。我时而会想,一个人需要多少个博客才能保全自己的完整。但有时候,可能一个博客也不需要,往往才最心安。

     

    很多时候压根儿就不想承认自己身上被贴有的标签,温柔,体贴,高挑,或是善解人意。我一个劲儿地说服自己就是巫婆手里的那个毒苹果,鲜红又能让人难忘。我熟知自己本有的标签——冷漠,安静,倔强,孤独,并希望能就此完整地爱与被爱。

     

    今年2月,我给远在新加坡的杨写了这么一篇文字,里面有一段是这样写的:在我心里,情感无需依赖于具体的事物。肆意地放任自己在黑暗的夜里跋涉,在荒野里踽踽独行,在繁闹的气息中打下这些吭吭做声的文字;雀跃时心里高唱一曲,安静的时候思考写字,失落的时候一个人压马路。不知不觉中,黑暗中马路旁的橘红色灯光,穿透寂静的歌声与掉落满地的文字成了我这四年里最忠实的伙伴,它们像是士兵一样捍卫着每一个自己,它们是坚固的城墙,尽管有可能在人们的眼光与唾沫中显得那么不堪一击。可你知,悲观落寞时内心的力量最为强大。

     

    杨曾说,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花园,与外界的花园并行,可以映衬,更可以反衬。但不论花园有多么茂盛,只要心里不是春天又有什么意思。

     

    而我们一直寻觅的归宿,也许就是那个愿意当你花园里的园丁的人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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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,我们班的学生要被拆到两三个新的班级里去,大伙儿在操场上听完校长宣布这个消息之后都哇哇大哭了起来,我见大家哭,也跟着装模作样地抹眼泪。可能那会儿小,以为拆班了就再也见不到了。现在想想那个当年站在人群里正儿八经抹着眼泪的自己,其实内心也没觉得有多么难过,毕竟大伙儿还都是在一个学校里,甚至都还在同一个楼层里学习碰面儿,做操的时候还得同挤在一个操场上手舞足蹈,没什么大不了。 再往深入点想想,其实分班了也没多大所谓,与自己有关的人,在乎的人,无论隔多远都还会争取腻歪在一起,手牵着手一块儿上学回家;无关的人,即便同窗几年,过后也不见得能叫得出名字想得出模样。

     

    从小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为毕业分别的事情而难过不舍过。因为总觉得下一站会更加值得期待,而离开总归是必然的。对离开一直有种本能上的漠然。离开某一段感情,离开一些没必要的纠葛,逃离一些无所谓的人群,对不舍情绪的渐渐淡漠,对分别的不再提及,这能让我觉得自在又安全,也能让身边的人不那么尴尬。相反,把可能会产生的情绪延后,散落在未来每一个更加值得期待的日子里,想一想,也便容易变得平和起来。

     

    杨说,毕业了,才能真正开始自己的人生。

     

    在经历完大一的尝试、大二的探索、大三的沉寂及大四的独立之后,在挣脱完任何形而上的集体与联系之后,我就像在大街上随意捡到的婴儿般,从新开始,开始又一番熙熙攘攘,又一轮形而上的群体深情。

     

    毕业快乐。

  • 你丫疯了吧

     

    这句话是y教我的,如果说2024岁是一个女人的黄金时代的话,这句话便是这个时代里一面昂昂飘荡的旗帜。

     

    那会儿我们还是很好的好朋友,我走着从广工滚回华工的路,摸着吃得撑坏了的肚子给y打电话。我说你在干什么。他说我在翻书。语音刚落电话那头便有着哗啦啦的嬉笑声。我说你到底在干嘛。他说我在喝茶。

     

   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这样的说法,但我自认为我还是聪明的。用脚趾头想一想都知道他在喝酒。

     

    他很兴奋,突然说了一句,我教你一句北京话吧。我说好。

     

    “你丫疯了吧。”

    “你丫疯了吧。”

    “你丫疯了吧。”

    然后我俩就跟上了瘾似的哈哈大笑,像是终于抓到对方的狐狸尾巴似的那样惬意。

     

    他说,你很有天赋。

     

    我迅速地想了想,这是说脏话的天赋呢,还是学脏话的天赋呢。

     

    但不管怎样,这句话璀璨了我单调又空白的语言史,它就像是四月的购物袋里那把挺立又飘扬着的大葱一样鲜明又翠绿。在被人欺负的时候,我除了可以一如既往地怒着眼睛瞪着对方,我还可以十分惬意又解气地甩一句——你丫疯了吧!

     

    但我很快又发现了一个问题,现实里能用到的状况特别的少,因为没有人欺负我,而我也很少发脾气。再说这句话可用的范围也很窄,一旦我滚回了汕头,对着内帮说着潮汕话的大老爷们说——你丫疯了吧,这不是没用么。于是从那天学会到现在,我用它的次数还不如“靠”的次数多。

     

    于是一般它的用武之地只能是,y惹我的时候。


    队伍

     

    看别人的故事的时候总不免会回望一下自己这二十多年的人生,每每都会得出这么一个结论,这怎么看怎么惨白,怎么看怎么单调。特别是在看天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时候,我更有这样的疑惑。

     

    那天我和y聊起追人一事。他说他见过一个男生追一个女生,他觉得是追得最用心的。我连忙问细节。他说,那个男生在每次要交实验报告的时候,都会帮那个女生也写一份,然后让那个女生挑。

     

    我瞬间大脑里涌现出无数追人的场景,俗得要死的无非就是拼命送花,在女生楼下高歌表白,要么就是拼命写情书云云。当然,这都与我无关。很多时候我都会在阳台撑着个手肘啧啧地说道,哎呀,真他妈俗。

     

    可是我又十分愤慨而不解地问y,你说为什么就没人这么追过我呢,甚至都没有男孩儿为我打过架。

     

    他擦了擦脸,深吸了一口气,慢悠悠地说,其实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。

     

    我挺直了腰杆,一脸疑惑地看着他。

     

    他说内会儿大一刚认识,我俩以相对的方向走在同一条小路上,他说我当时挎着个小包儿,一个人低着头,却像一支队伍那样兀自地往前走着,然后慢慢地与他擦肩而过。

     

    这个描述中最讨人厌的是队伍一词,它让我瞬间想到了小云的一个玩具,一条很长的毛毛虫,身体是一截一截的积木拼凑而成,往前走的时候,整条身体都会跟着蠕动。再折回来品味他这番话的场景,仿佛我在他那会儿的印象里,就像是一条长着无数条腿的毛毛虫,脚底生风,旁若无人地兀自蠕动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尽管这是一个不雅的描述,但却一下子解决了我关于“无人如此追”的困惑。这似乎让我的心里有了些许的安慰,但却还是无法弥补多年来对于青春长久惨白的失落。我一方面看着人家波折动荡抑或五光十色的青葱岁月而感到艳羡,觉得就算青春被打得鼻青脸肿也好歹不那么惨白寂寞,可另一方面又愿意孤守着自己的这份安定,即便是无颜无色也算是顺顺当当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而我就一直这么纠结着,像喝醉了酒一样,在人生的大床上翻来覆去地手舞足蹈,却还是找不到最舒服的那个姿势。